新華網廣州4月21日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肖思思 毛一竹) 廣東科技系統多名官員紛紛落馬,不斷刷新涉案人員數字已超50人。這場近年來“涉案人數最多、涉案範圍最廣、涉案金額最大”的科技領域系列案件令人震驚,科研本應是關乎國家、民族未來的神聖凈土,卻不知不覺被腐敗“蛀蟲”侵蝕,藏污納垢。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科技系統離任幹部下海成立“中介公司”幫企業賄賂官員獲取資金扶持,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封閉運行、自由裁量權過大等科研資金管理弊病,使科研腐敗成為“不為外人道”的專業騙局,亟待“刮骨療毒”。
  “高官高知”頻頻涉案 “科技中介”牽線搭橋
  去年以來,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長謝學寧、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副廳長王可煒、黨組副書記張明等科技系統官員接連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相關部門立案調查。
  據廣州市檢察院披露,該院反貪局與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反貪局2013年共立案查處科技信息系統系列賄賂案件25件29人,其中包括1名局級幹部和7名處級幹部,總涉案金額共計5000餘萬元。
  紀檢部門相關負責人說,這些發生在科技領域的腐敗案件,涉案人員之多、涉案範圍之廣、涉案金額之大,為近年來罕見。
  與一般案件相比,科技系統的涉案人員多為“高官”“高知”。廣州市紀委統計,廣州市科技信息系統違紀違法系列案件共涉及45人,涉案人員多為科信、發改、人社、衛生等掌握科技信息資源調配權的單位和部門,其中“一把手”有10人,占58.8%。具有博士學位的占29%,涉案企業負責人中有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資格的也占到29%。
  更值得註意的是,在企業與科技部門之間還有一群身份特殊的“科技中介”,專門負責牽線搭橋,拉攏貪腐。辦案人員透露,諸如此類的“科技咨詢”公司,錶面上是為企業提供咨詢類服務,實際上是負責穿針引線,利用以往在科技部門積累的人脈關係,幫助企業行賄科技官員,使企業在申報科研項目中順利中標。當企業獲得科技專項資金或政策扶持後,會按照一定比例給“科技中介”支付“咨詢費”,“科技中介”再拿出部分“反哺”科技官員,達成“利益同盟”。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披露,廣東省科技廳幹部郭丹丹下海經商後,成立了廣州市德山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擔任法人代表。該公司按照委托企業所申報專項資金的20%至50%收取“服務費”,幫助企業向多人行賄,金額達100多萬元。廣州市科信局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原主任科員曾國兵離職後成立了科技咨詢公司,為取得市科信局軟件和信息服務處處長張實的支持,向張實的情婦楊旎賄送了公司乾股。佛山科技系統曝出的腐敗窩案、串案顯示,有科技局內部人員涉嫌通過偽造事項申請材料幫企業騙取政府科技補貼。
  內行走過場外行靜悄悄,科研資金管理暗藏“專業欺騙”
  記者調查發現,科研資金管理領域存在諸多亂象:不少企業為爭奪稀缺資源“跑部錢進”。由於科研經費掌握在科技、教育、發改、經信等多個部門手裡,會“跑”的“一人蓋三床被”,不會“跑”的“多人沒被蓋”,其中暗藏三大“專業欺騙”:
  ——審批封閉運行,“給誰不給誰”權力說了算
  “審批”即“權力”,自由裁量權過大是科技系統的顯著問題。在廣州市科信局原來的19個處室中,具有項目管理職能的就有14個。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些部門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又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權力設置過於集中,辦管不分、管監不分,各自為政,能否立項基本上由處室和分管領導確定,缺乏必要的分權與制衡。
  廣州市科信局現任局長馬正勇坦言:“4000多個項目申報,可能相當大一部分符合申報的要求,給誰不給誰,容易出現權力尋租的空間。”
  ——信息公開不充分,外行只能看熱鬧
  據辦案人員介紹,腐敗行為主要集中在科技資金的使用分配以及信息工程的立項發包等環節。這些環節普遍存在信息不公開、申報手續不規範等問題。有的項目申報時間過短,有的項目公佈的申報手續、申報材料等具體事項不夠明確,“企業”無從下手,往往不得不尋求科技管理部門公職人員或中介機構的幫助。
  由於科研項目本身的特殊屬性,內行與外行信息不對稱現象明顯。一位科技系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前信息公開不夠,只公佈成功立項的項目。至於項目通過、不通過的原因,專家的評審意見等,外部完全不知情。”這種隱蔽性為“專業欺騙”提供空間。
  ——內部監管流於形式,外部監督缺位
  南方醫科大學一位教授告訴記者:“雖然科技部門也設立項目審批的專家委員會,但是專家意見基本上是走過場,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科技部門。參加過幾次評審,再也不想去參加了。”在這些原因之外,業內人士認為,資金撥付後也普遍存在監管缺失的問題,“重立項,輕管理”不僅給了項目承擔單位帶來較大的利益支配空間,也為行賄受賄提供了條件。
  科研經費管理亟須“陽光再造”
  業內人士認為,需要通過分權制衡、信息公開等方式實現科技系統“陽光再造”。但在“陽光再造”同時需要防止兩個傾向:既不能讓政府“有形之手”過渡干預本該由市場主導的科技資源配置,也不能因噎廢食,削弱政府在基礎研究、社會公益研究等“市場失靈”的領域中的作用。
  首先,分權制衡、信息公開。廣東省科技廳廳長黃寧生認為,防腐拒變需吸取廣東的教訓,建立分權制衡、權責統一、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制度流程。
  去年下半年以來,廣東、廣州市科技部門已著手調整,把科研項目的規劃、評審、監督等環節拆分到不同的部門負責,建立起權力分置、相互監督的行政審批流程。此外,依靠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網上申報、留痕管理,推動項目、資金和行政審批事項的信息公開工作,保障社會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二,讓市場主導資源配置,政府“有形之手”歸位。馬正勇等人認為,需積極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凡是市場和企業能做的都交給市場和企業,科技行政管理減少對具體項目、技術和產品的參與和干預。
  業內人士還認為,真正讓科技扶持資金髮揮應有的作用,須轉變財政科技資金投入結構,變補助性為“撬動性”,尊重科研特性同時,考核投入產出比例。
  “科研系統出現腐敗,並不是錢給的太多的問題,而是錢沒用好的問題。”馬正勇說,“應當逐步減少無償補助資金比例,增加‘撬動性’資金的比例。引導社會的研發投入,一舉多贏,尊重市場的研發方向,產生政府研發投入放大效應。”
  此外,業內人士認為,在尊重科研產出不確定性、風險性等特性基礎上,可設立倒查機制,考核科技資金支出之後的效率。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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